日本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問題解答
更新時間:2020-12-01 10:04:58
大家都知道,如果去日本旅游辦公或者探親訪友的話只需要辦理簽證即可。但這種情況只針對短期滯留在日本,如果想要長期停留在日本的話就還需要辦理在留。“在留”只是我們的一個簡稱。它的全稱是“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Q:什么是“在留資格”呢?
A:“在留資格”是日本法務省頒發(fā)的允許入境的許可。申請人到日本的目的是短期的觀光、商務考察、親屬訪問等預定停留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可以直接到使領館去申請短期簽證,不用申請“在留資格”。除了上述原因,其他的都需要申請“在留資格”。入管局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符合入境標準的,發(fā)放“在留資格”。從性質上講,“在留資格”是一份入境許可證明,有了它,就沒有必要再提交是否符合入境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Q:申請人到哪里去申請“在留資格”呢?
A:在日本國內才可以申請“在留資格”。一般是由日本國內的代理人到當地的地方入國管理局來申請。
Q:據說適正校對簽證的影響很大,那么適正校是指什么?
A:“適正校”即我們常說的“優(yōu)良校”,入國管理局根據各個學校學生的不法滯在率是否超過5%而制定的一個評價標準,每年評定一次。換句話說,“非適正校”即出問題多的學校,是被入國管理局認為在學生選拔和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學校,自然在簽證成功率等很多方面都不利。入國管理局對申請“非適正校”學生的審查力度要嚴格的多,簽證率自然要低。而且“非適正校”的第一次簽證期限是半年,“適正校”則是一年。“適正校”又分不法滯在率3%以下和5%以下兩種。5%的適正校需要遞交的申請資料比3%的適正校要多,自然被挑出問題的可能性就會大一些。所以,在選擇學校的時候,最好選擇“不法滯在率在3%以下的適正校”。
Q:申請人獲得“在留資格”后,是否還要取得日本駐外使領館發(fā)的簽證?
A:光憑“在留資格”是不能到日本的,還要到使領館用“在留資格”申請簽證。“在留資格”是法務省發(fā)放的、證明申請人符合入境的條件的許可。但是,使領館在發(fā)放簽證時,根據使領館的判斷,對持有“在留資格”的申請人,也有不發(fā)給簽證的可能性。
Q:申請要點是什么?
A:日本現行的入境政策主要從學習動機和經濟保障兩個方面來考察申請人是否有留學資格。證明學習動機的,除了要看學生寫的學習理由之外,還要看該理由是否切合實際。例如初中畢業(yè)生要到日本直接考大學的話會被認為想法不切實際;日語一點兒都沒有學過的話會被認為對留學的準備不充分;還有的因為學習成績不好或者學歷不高而被認為沒有到日本留學的能力。所以,寫學習理由的時候一定要寫的切合實際,符合自己的情況,如果平時學習成績差的話,應該爭取考一個好的日語成績。另外,至少要提供第一年的在日本留學的經費保障和留學經費來源。這個金額根據申請學校的學費、生活費而異。
Q:“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A:日本的法務省入國管理局會對想要留學日本的學生進行審查,確認其是否合格。向日本的入國管理局提交規(guī)定的書面材料后,日方就會進行審查。經過日本的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的審查,認定你有在留資格后,你會拿到“在留資格認定證明”。將此書面證明以及其他規(guī)定材料交給中國國內由外務省管轄的日本領事館、大使館,便可申請簽證。
上一篇:日本留學:申請日本留學最佳時間